嫖宿幼女罪(刑九取消)

  • 概念

    嫖宿幼女罪(刑法第360条第2款),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 阅读全文>>

  • 构成要件

    嫖宿幼女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幼女的身心健康和社会风化管理秩序。这是因为幼女尚处于身体发育成长时期。从生理上讲,其各种器官尚未发育成熟,根本不适宜性交;从心理上说,幼女的智能正处于增长时期,其认识、思维能力和控制自己的能力都很低下,因而极易被社会上不法分子所引诱或直接受到社会不良... 阅读全文>>

  • 认定

    实践中,经常发生行为人引诱幼女卖淫,嗣后又加以嫖宿的现象,对之如何定性,不可一概而论。如果行为人引诱幼女卖淫与其嫖宿行为之间并无直接的手段与目的的关系。一般应对其引诱行为和嫖宿行为分别定性,即以引诱幼女卖淫罪和嫖宿幼女罪定罪,实行并罚。 阅读全文>>

  • 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阅读全文>>

  • 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条第款之规定,本罪是指行为人故意嫖宿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行为。立案标准:行为人知道对方是或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嫖宿的,应当立案。 阅读全文>>

  • 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关于构成嫖宿幼女罪主观上是否需要具备明知要件的解释(2001.6.11)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而嫖宿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嫖宿幼女罪追究刑事责任... 阅读全文>>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相关罪名

2024-04-28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2024-04-28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2024-04-28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2024-04-28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2024-04-28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2024-04-28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2024-04-28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