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司法行政工作的 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制订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街、各部 门、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管理和指导全区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公证处、 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初审;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工作。 (四)管理和指导全区公证业务。

龙游县兴龙路35号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受委托组织起草司法行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市属监狱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工作;管理市属监狱;指导和监督全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市劳教所;制订全市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和法学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承担市依法治市和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普法教育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台州市司法局是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订全市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国外(境外)在我市设立的律师机构。 (四)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五)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全市“148”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宁波市中山东路404号6楼

温州市平阳县解放街236-238号

庆元县人民法院内设政治处、办公室(审管办)、纪检监察室、立案庭(司法调解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审判服务保障中心等12个部门,下设1个人民法庭即荷地法庭。目前全院在职干警76人,其中具有法官资格44人。法院审判办公大楼占地面积9570平方米,建筑面积8187平方米,分为审判、办公两个区域,是一座集审判、办公为一体,功能齐全的审判综合大楼。

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新城千岛路221号,现有在编人员109人,内设15个部门,辖定海区、普陀区、岱山县、嵊泗县4个人民法院,包括14个人民法庭。其前身为成立于1950年9月的定海县人民法院。1953年2月舟山专区建立后,成立了浙江省人民法院舟山分院,辖定海、普陀、岱山、嵊泗四个县法院。1955年1月,舟山分院改称浙江省舟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59年8月,改称舟山县人民法院。1962年7月,恢复舟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67年12月,成立地区公检法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1973年3月,恢复舟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87年1月舟山撤地建市后,于同年4月改称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79年,办公楼坐落于江东区徐戎路126号。法院内设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立案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庭)、法警大队共12个部门。全院共有干警69人,本科以上学历达87%,其中17人拥有硕士学位。法院不仅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同时还配置了一流的硬件设施。法院办公大楼、审判大楼现代化气息浓厚,网上阅览室、党团活动室、健身房等学习、生活设施一应俱全。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座落于绍兴市和畅堂109号,占地50亩,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米。下辖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诸暨市、嵊州市和新昌县六个基层法院,全市法院在编干警1017名。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正式在编干警181名,内设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干部人事处、教育培训处、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金融审判庭、行政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监庭、执行实施处、执行庭、执行监督处、执行综合处、司法警察支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保障中心)、书记员处、司法鉴定处、监察室二十二个职能部门和机关党委。

瓯海位于温州市区西南,是温州三大城区之一,东接龙湾区,南连瑞安市,西界丽水青田县,北邻鹿城区,现辖6个镇、7个街道,1个省级开发区,辖区面积467平方面积,人口40.52万,外来人口约80万。瓯海法院成立于1982年10月,现座落在温州市娄东大街瓯海区新区府大楼西首),管辖瓯海区行政区划内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我院共设有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审判保障中心、司法警察大队、书记员管理科、刑事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金融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实施庭、执行监督庭、立案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监督庭等内设机构和梧田、三溪2个派出法庭。

德清县人民法院坐落于德清县武康镇舞阳街,大楼占地20亩,建筑面积10900平方米。全院现有在编干警97名,设12个内设机构和武康、乾元、新市3个人民法庭。

浙江省检察机关1978年6月恢复重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地处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379号。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政治部、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审查批捕处、公诉处、侦查监督处、刑事审判监督处、民事行政检察处、监所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技术信息处、警务处、监察处、新闻处、联络处、机关管理服务中心等机构。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下辖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嘉兴市人民检察院、绍兴市人民检察院、金华市人民检察院、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台州市人民检察院、丽水市人民检察院等基层人民检察院。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发展历程历经坎坷和曲折,其前身为杭州市人民检察署,始建于1950年 6月,由曾担任过国务委员、时任杭州市公安局长的王芳同志兼任检察长。1955年5月,中共杭州市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决定:撤销杭州市人民检察署,成立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由中共杭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万进东兼任检察长。“十年动乱”期间,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被撤销。 1978年8月10日根据新《宪法》重新确认我国检察制度和建立各级人民检察院,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重新建立,州市人民检察院现辖上城、下城、江干、西湖、拱墅、滨江、萧山、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富阳、桐庐、建德、淳安、临安县(市)人民检察院,代管临平地区人民检察院。

1945年8月,嘉兴地方法院检察处更名为嘉兴地方法院检察院,辖嘉兴、海宁、海盐、平湖、崇福、桐乡、嘉善7县之检察。1986年10月29日,市院迁至中山西路243号“检法司”大楼办公,1998年1月,从“检法司”大楼迁至中山西路243号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大楼办公,2003年4月,从中山西路243号迁至中山西路601号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大楼办公。 至2009年底,设16个处室和机关党委,16个处室为: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法律政策研究室、监察室、技术处、行政装备处、警务处。

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地处丽水市北苑路188号。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地处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就座落绍兴市人民东路310号。全院现有干警124名,其中硕士生18名,本科生88名。下辖绍兴县、上虞市、嵊州市、新昌县、诸暨市和越城区共六个基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