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宁市司法局机关内设8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律师管理科、公证管理科、基层工作科、法制科、计财装备科、政治处(内设人事警务科、组织宣传科),在公证管理科暂挂市公证处牌子,直属单位有市法律援助中心。管辖兴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江南区、邕宁区、良庆区、武鸣县、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共12个县区司法局和129个乡镇、17个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法专项编制总数483名,在职人员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占90.4%,中共党员占70.75%。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来宾市司法局是来宾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任务。自1982年恢复重建以来,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的职能作用,为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内设七个科(处、室):政治处、办公室、基层工作科(两释人员安置帮教科)、法制宣传科、公证管理科(含来宾市公证处)、律师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

西乡塘区位于南宁市区中西部,土地面积1298平方公里,辖区人口76.46万。西乡塘区集聚了广西80%的大中专院校。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于2005年3月设立,在原城北区法院、永新区法院的基础上合并而成。该院现有审判及综合部门13个,下辖金陵、双定两个人民法庭。

凤山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6月,原址位于凤山县文笔路100号,2005年10月搬迁至凤山县凤城镇朝阳大道72号新审判综合楼。新审判综合楼占地面积1526平方米,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5层,设有大、中、小审判庭3个,有立案大厅、审委室、会议室、活动室等业务及办公用房46间。全院现有干警60人,其中审判人员39人,其他辅助人员21人;有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学历30人,大专学历30人;有中共党员64人,其中在职党员49人,占全院总人数的84.5%。有派出人民法庭3个。

上林县人民法院坐落在的大明山东麓的上林县境内,辖区面积1869.64平方公里,人口47.71万。我院设立于1950年,现住址为上林县大丰镇城西街1号,县院部分占地面积2858平方米,审判办公大楼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目前我院内设办公室、研究室、纪检组、监察室、政工科、法警大队、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局)13个内设机构,下设西燕、三里2个人民法庭。现有行政编制82人,其中在编在职人员76人。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坐落于来宾市柳来路33号,占地面积约9360平方米,辖区人口100多万人,有南柳高速公路、湘桂铁路经过,管辖20个乡镇四个街道办事处、东糖集团五家糖厂、4个华侨农尝2个大型电厂等,辖区内设有五个人民法庭,分别为来宾人民法庭、凤凰人民法庭、迁江人民法庭、小平阳人民法庭、蒙村人民法庭,我院的编制是109人,现在职干警106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05人,占干警总数99.06%(其中为研究生学历3人、大学本科学历生90人),审判员59人、书记员28人,法警14人,后勤人员5人。选调生4人。

陆川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11月,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成立的人民法院之一,位于广西东南部素有“温泉之乡”和“中国铁锅之都”的陆川县城,管辖全县14个乡镇,1551平方公里行政面积,106万人口。法院现有在编干警110人,其中本科学历以上78人,占69.6%,大专学历27人,占25.2%。原址位于县城中心,2009年3月20日迁至县城北部碰塘开发区。现审判综合大楼占地约14亩,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投资建设900余万元,院内设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组、监察室、研究室、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执行庭、立案庭、审监庭、法警大队等机构16个。法院现有大、中、小不同规格审判庭10个,下设马坡、乌石和清湖3个基层人民法庭。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前身是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庭,1980年1月28日根据审判工作需要而正式成立。成立后办公区位于上海路63号,占地1.8亩,先后建有一栋七层的审判综合楼和两栋住宅楼。法院成立初期仅设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办公室三个职能机构,在编人员21人。2006年,依兴宁区新发展规划,在东沟岭新区兴和路23号建起一个占地12亩,建筑面积达7885平方米的审判综合区,并于2011年6月24日正式投入使用。内设机构有原来的“二庭一室”调整为“一科二室一队七庭一法庭”,即政工科、办公室、监察室、法警队、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和五塘人民法庭。2005年起,因南宁市行政区域重新划分,原广西邕宁县人民法院五塘人民法庭划归本院管理。现全院人员编制8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