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建水监狱,隶属于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成立于1952年7月,其前身为云南省第25劳动改造管教队,1991年调整为云南省第七劳改支队,1995年9月,根据云司字[1995]第36号《云南省司法厅关于更改我省监狱管理机关和监狱名称的通知》,云南省第七劳改支队更名为云南省建水监狱,监狱企业名称“云南省羊街农场”不变。监狱地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建水县东北的南庄镇内,距建水县城18公里,距昆明市220公里。在省司法厅、监狱管理局的领导下,监狱始终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工作方针,充分运用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手段,对罪犯依法实施严格、文明、科学管理,成功地改造了大批罪犯,历经几代监狱人民警察57个春秋的辛勤耕耘与艰苦奋斗,昔日豺狼出没的荒地如今变成了颇具规模的监管改造场所。

云南省小龙潭监狱始建于1953年,既是云南省重要的关押改造罪犯的场所,又是重要的能源生产基地。小龙潭监狱经过五十六年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先后建成了部级优秀特殊学校、国家二级企业、全国首批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国家特级安全高效露天煤矿、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三次荣记司法部“集体一等功”,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等国家和省部级荣誉称号60多项。1997年晋升为副厅级单位,目前已发展为5个监区、1个机修总厂、1个搬迁农场、1所医院和1所技工学校的大型监狱,并跨入了千万吨级煤炭企业行列。

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始建于1953年3月,地处滇池南岸,占地2.3平方公里,原为男女犯混合关押场所,1979年以后改为纯关押女性罪犯的场所,1995年10月更名为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系云南省建狱时间最长的女犯监狱。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2003年12月,顺利通过了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的考评验收,成为云南省第5家达到了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标准的单位;2003年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2005年被省司法厅记集体二等功一次,2006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监狱先进集体,2007年被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2008年被司法部认定为连续十年以上无罪犯脱逃监狱,被省监狱管理局评为监管改造工作先进单位和生产经营先进单位。

云南省临沧监狱,始建于1955年6月,隶属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监狱管理局领导,是县(处)级国家刑罚执行机关,主要职能是依法收押改造临沧市行政区划内被判处1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成年男性罪犯。监狱党、政、工、青、妇等组织机构健全。 云南省临沧监狱位于临沧市云县爱华镇,驻地海拔1060—1255千米,年平均气温19.5℃,最高气温34.5℃,最低气温1.3℃,属亚热带河谷气候。

云南省保山监狱座落于云南省西部的保山市区。保山是云南开发最早的地区之一,人杰地灵,民风淳朴,历史人文积淀深厚,是古代著名“南方丝绸之路”的要冲和中缅贸易集散地。保山自然景观神奇秀美,气候温和,是最适宜人类居住的地方。

云南省景洪监狱(企业名称:云南省普文农场),建于1955年1月,坐落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的北大门——普文镇辖区。东西宽1-4公里,南北长约17公里,面积约40平方公里;坝区平均海拔846米,属于亚热带季风雨林气候,年平均气温21℃。 机关设置21个科室,有6个押犯监区,狱属事业单位有医院,纯工人单位有茶厂、胶厂、农业分场、建筑公司、电站。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一、贯彻贯彻党发和政府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监狱、劳教所工作。 三、制定全市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县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 四、指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五、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管理玉溪市律师协会。 六、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公证工作;指导公证业务活动。 七、负责组织全市初中级公证员、律师的职称评聘,及市局所属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主任的聘任和年度考核工作。

红河州司法局位于中山路61号州政府大院06幢,是州人民政府领导全州13个县(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担负着领导、管理和协调全州法制宣传、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监狱、劳教、律师、公证、法学教育、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工作职能。

一、贯彻贯彻党发和政府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监狱、劳教所工作。 三、制定全市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县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 四、指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五、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管理玉溪市律师协会。 六、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公证工作;指导公证业务活动。 七、负责组织全市初中级公证员、律师的职称评聘,及市局所属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主任的聘任和年度考核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巧家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12月6日,时为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受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监督,司法业务受云南省人民法院昭通分院指导和监督。巧家县人民法院院址由县人民政府大院先后搬迁至原检察院旧址、小东街5号,2001年6月,总建筑面积为4425平方米的审判大楼破土动工,历经2年多的建设,于2003年8月投入使用。全新的办公桌椅、干净整洁的大厅楼道,迄今,巧家法院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已拥有十辆公务用车,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利条件,结束了坐客车下乡办案的低效率工作方式,使得办案效率大幅度提升。截止2012年,巧家县人民法院有25个内设机构和4个人民法庭。有编制数90人,实有在编干警86人。

西畴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在历届班子的努力下,新审判综合楼于2004年1月动工新建,2005年10月11日竣工验收,占地6亩,建筑面积3805平方米。审判综合楼“风格独特、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全院内设机构16个: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司法警察大队、兴街法庭、鸡街法庭、坪寨法庭。现有干警46人,其中法官22人,司法警察9人,获本科以上学历的35人。2004年以来所受理的各类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中,审结率均达100%,无一超审限的案件,执结率均在90%以上。先后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三无”法院,执行局被授予先进集体,并荣立集体三等功。

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迎宾路

陇川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9月20日,法院机关内设11个机构:司法行政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组、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工作局、司法警察大队;设3个法庭:城子法庭、陇把法庭和清平法庭。现有干警46。近年来,陇川县人民法院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审判工作、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效。始终重视抓好队伍建设,法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司法能力稳步提高;大力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促进陇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09年,被评为县党风廉政先进单位;2010年被评为“感恩思进”活动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先进单位、综治维稳先进单位。

云南省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文笔路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丽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