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东莞监狱地处东莞市石龙镇,筹建于1988年11月,始称广东省石龙监狱,后称广东省新洲监狱,1995年4月更名为广东省东莞监狱。下设16个业务科室、16个监区。 监狱始建之初,坚持边筹建、边收押,发扬“团结拼搏、开拓求新、艰苦奋斗、争创一流”的“新洲精神”,在杂草丛生的荒岛上建起一座现代化监狱。1995年被评为省级优秀特殊学校,1997年被司法部评为现代化文明监狱,是广东省第一所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1998年荣立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一等功。 东莞监狱是我省监狱系统首批对外开放单位之一,多次与联合国亚洲及远东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研究所、美国“人权对话基金会”、香港保安局、澳门司法事务司等司法机构进行工作交流,赢得了英美等14国驻广州领事馆官员和众多国际友人的广泛赞誉,充分展示了我国监狱的良好形象。

广东省佛山监狱地处佛山市,前临绮丽的西江河,背倚秀美的南蓬山,景色怡人,环境优美,创建于1958年5月。1992年10月起划归佛山市政府管辖,1995年2月17日更名为"广东省佛山监狱"。2002 年1月18日,佛山监狱被命名为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 目前,佛山监狱设有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审计室、狱政管理科、教育改造科、生产科、财务科、生活卫生装备科、刑罚执行科、警戒科等10个科室,6个监区,1个后勤服务大队和1个医院等机构。

广东省江门监狱始建于1951年,位于开平市和鹤山市的交界地带,占地面积17.3平方公里,属正处级建制的大型监狱。1992年,监狱划归江门市管理,上级主管部门为市司法局。1995年监狱正式命名为“广东省江门监狱”。 ——实现大集中关押。江门监狱原有四个分散关押点,在广东省委、省政府以及江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资金支持下,2001年7月迁建工程启动。两年后,四个分散点的罪犯全部迁至新关押点,全面实现大集中关押管理。 ——加强警察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从抓领导班子建设入手,不断增加班子的整体合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并通过开展“三讲”和素质教育、执法执纪专项教育整顿、竞争择选拔科股级领导等活动,促进警察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结合监狱实际,推行政务公开,使监狱政务透明,警察勤政廉政。

广东省阳江监狱始建于1959年8月13日,位于广东省西南部,地处漠阳江下游,属阳江市阳东县辖区内。监狱占地13.3平方公里,325国道与开阳高速公路并行纵贯其中,交通十分便利。 阳江监狱始建时原系劳改农场,1988年5月改称为“广东省温泉劳改支队”,1995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更名为“广东省阳江监狱”。监狱为正处级建制,是一座关押男性罪犯监狱,下设14个监区,21个科室(含内定、内设机构),另设工会和服务中心。监狱创建以来,已累计改造罪犯近5万人,曾多次被评为全省系统先进单位,2003年2月被命名为“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

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是广东省唯一关押改造未成年犯的监狱。该所成立于1955年,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占地面积25万平方米,是花园式和校园式的单位。 管教所坚持以“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和“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以提高改造质量为中心,以确保安全稳定为前提,在管理、教育、劳动三大手段上下功夫,把未成年服刑人员改造成为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的守法公民。建所50多年来,共累计收押改造4.5万名未成年服刑人员,帮助他们走上了新生之路。1979年,该所被公安部指定为对外开放单位之一,至今共接待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外宾200多批3000余人次。1985年和1994年,该所先后两次被司法部记集体一等功,1994年被司法部命名为全国监狱系统优秀特殊学校。2002年该所女子监区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广东省四会监狱地处珠江三角洲的“柑桔之乡”、“玉器之乡”——四会市,毗邻佛山、肇庆、清远等中等城市,距省会广州约70公里,紧临广贺高速公路,占地面积4.2平方公里。监狱始建于1951年10月,1995年3月正式更名为“广东省四会监狱”。2001年,监狱被命名为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 四会监狱高度重视警察队伍建设,以确保公正执法为目标,不断加大依法治监力度。依法办理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案件,严格保外就医办案程序和条件,积极推行狱务公开,保障服刑人员知情权。在狱内建立服刑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坚持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为中心,对服刑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文化、技术教育以及心理矫治工作。

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位于汕头市市辖区中华路74号。 该分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本区域的公安工作:: (一)维护全市社会政治、治安稳定,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二)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三)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四)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品。 (五)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六)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七)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八)管理户政、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事务。 (九)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负责看守所、拘留所、收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等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茂名市电白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位于电白县政法街政法路。 该分局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党委、政府和公安、林业部门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部署、指导开展本县辖区森林公安工作,负责抓好县森林公安队伍的教育管理,不断加强森林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 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开展森林刑事案件、林区治安案件、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保障林业生产建设顺利进行。 3、掌握信息,分析预测辖区林区治安形势,处置林区突发事件,组织开展林区治安重点整治,推行林区治安综合治理,组织落实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指导、监督森林派出所的执法等业务活动。 4、规范、发放全县森林公安警用装备、车辆、通信信息系统,提高信息、技术等工作,负责做好民警警衔等工作。 5、承办县委、县府、政法委及上级公安部门,林业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东莞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口东岸,北接广州,南连深圳,交通便利,经济发达。全市陆地面积2465平方公里。截至2008年底,常住人口694.98万人,其中东莞户籍人口174.87万人,外来常住人口520.11万人。祖籍东莞的海外华侨20多万人,港澳同胞70多万人。1985年撤县建市,1988年升为地级市,现辖4个街道办事处(区)、28个镇和1个科技产业园区。 东莞市公安局下辖35个分局,分别为公交分局、森林分局及全市33个镇(街)所设的公安分局,有36个交警大队、111个派出所。市局机关下设指挥中心、政治处、警卫处、宣传科、通讯科、监察科、出入境管理科、法制科、监所管理科、老干部科、消防管理科、审计科、信访科、装备财务科等14个内设单位,以及刑警支队、治安巡警支队、交警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行动技术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特警支队、网络警察支队、警务督察支队、禁毒支队、市看守所、市第二看守所、收容教育所等13个直属单位。另有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为事业单位,武警支队、边防支队、消防支队为现役部门。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区分局位于韶关市马坝大道中,距离马坝站500 米。 该分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本区域的公安工作: (一)维护全市社会政治、治安稳定,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二)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三)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四)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品。 (五)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六)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七)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八)管理户政、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事务。 (九)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负责看守所、拘留所、收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等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深圳市公安局蛇口分局位于南山区工业七路花果山招北小区,搭乘31路空调, 77路空调, 204路, 226路, 233路, 331路, 331路空调, 355路空调, J1路空调, K204路空调皆可以到达。 它的职能如下;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等等

湛江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位于湛江市椹川大道北68号。 该分局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党委、政府和公安、林业部门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部署、指导开展本县辖区森林公安工作,负责抓好县森林公安队伍的教育管理,不断加强森林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 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开展森林刑事案件、林区治安案件、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保障林业生产建设顺利进行。 3、掌握信息,分析预测辖区林区治安形势,处置林区突发事件,组织开展林区治安重点整治,推行林区治安综合治理,组织落实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指导森林派出所的执法等业务活动。 4、规范、发放、管理全县森林公安警用装备、车辆、通信信息系统,提高信息、技术、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做好民警警衔等工作。 5、承办县委、县府、政法委及上级公安部门,林业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负责法制宣传和法律普及工作;指导各乡镇,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办县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江门市司法局内设有政治处、监察审计室、办公室、计财装备科、监狱劳教管理办公室 、公证律师管理科等机构。 江门市司法局在主要职能有: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管理江门监狱,指导监督执行刑罚、改造罪犯和狱政管理工作。管理江门劳教所,指导监督劳动教养和所政管理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和司法协助工作;管理、监督、指导律师、企事业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及其业务活动,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管理、监督公证机构和指导公证业务活动。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惠东县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也是县政法部门的成员单位和县综治成员单位,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并承担全县政法、综治相关职能。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司法行政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做好本县行政区域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社区矫正工作。 (三)负责法律宣传和法律普及工作,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工作。 (四)管理、监督、指导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负责法律援助工作。 (五)管理、监督、指导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制订全区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管理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和监督律师、公证员、企事业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指导、监督律师事务所和区公证处工作; (五)指导、管理各司法所工作; (六)指导、监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协调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984年7月,上步区法庭升格为区法院。1990年6月,随行政区划调整,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在原上步区法院的基础上设立福田区法院,福田区法院正式成立。二十余年来,福田区法院伴随着深圳经济特区的快速发展而不断成长。现有内设机构17个,在编干警229人,其中90%的干警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历的达到68人,占干警总数的32%。拥有审判大楼、立案楼和先进的科技法庭。

怀集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10月,现设有政工科、执行局2个直属机构和司法警察大队1个直属行政单位,下设纪检监察室、研究室、办公室、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书记员管理科、司法行政装备科等12个内设机构和凤岗、梁村、永固、冷坑4个派出法庭。

罗定市人民法院前身是成立于1912年的罗定县审检所。罗定县审检所于1921年改为罗定分庭,1927年改为罗定法院,1928年复改为罗定分庭,1933年改为罗定地方法院。1949年10月16日,成立罗定县人民法院。1958年11月,改名为罗南县人民法院。1959年7月,改名为罗定县,罗定县人民法院改由广东省江门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1966年6月开始的“文化大革命”,法院工作停顿。1972年10月,罗定县人民法院恢复。1993年12月,罗定撤县设市,罗定县人民法院改称罗定市人民法院。1995年1月,罗定市人民法院改由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012年底,罗定市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有:政工科、监察室、研究室、办公室、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管办、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法警大队等14个直属、内设机构和罗镜、船步、苹塘、泗纶等4个中心法庭;在编干警82人。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成立于 1982 年,是深圳市成立最早的基层法院。全院下设庭室 15个: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一科、执行二科、政治处、研究室、办公室、监察室、法警大队和机关服务中心。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788号

高要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49年10月21日,1993年9月28日,高要撤县设市,高要县人民法院改为高要市人民法院,历经六十三年的风风雨雨,队伍和各项设施不断壮大完善。全院现有干警93人,内设14个庭科室队,并下设有金利、禄步、新桥、白土四个中心人民法庭。高要市人民法院新大楼座落于市城区南兴一路,占地面积14亩,楼高12层,建筑面积9925平方米。大楼由办公区和审判区两部分组成,共设有62个办公室供我院审判、执行部门使用,大中小审判庭10个(其中包括数字科技审判庭1个),调解室3个,立案大厅1个,文化长廊1层,会议室、健身室等其他功能室9个。同时,大楼内实行严格的安保措施,法官与当事人各设专门的通道,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又避免了庭前接触。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汕头市黄河路33号。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下辖的 6 个区级检察院之一。其前身为上步区人民检察院, 1983 年 5 月开始筹建, 1984 年 7 月 2 日 正式挂牌办公, 1990 年 11 月 28 日 更名为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共设有政治处、反贪局(下设侦查指挥中心、侦查一科、侦查二科)、机关党委、办公室、案件管理科、公诉一科、公诉二科、侦查监督科、渎职侵权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检察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全院现有在编人员 135 人,检察雇员44人。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是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1978年5月重建。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位于花都区新都大道兰花路33号,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3个科室(队)和一个机关服务中心,分别是: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渎职侵权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综合预防科、侦查一科、侦查二科、检察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政工办、办公室和机关服务中心。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地处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文园路39号。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地处广东省韶关市惠民南路惠民南路第98幢。韶关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位于广州市下塘西政民路49号,前身为广州市郊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56年9月,1987年1月改用现名。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现有干部职工128人,其中检察官93名,检察长黄兆鸣。广州市白云区检察院内设检察委员会及反贪污贿赂局、刑事检察一科、刑事检察二科、法纪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技术科、行政装备科、办公室、政工办、调查研究科、法警队等13个局、科、室、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