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人民检察院 更新时间:2023-12-02 22:52:55 手机端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机构简介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地处上海市闵行区凯城路99号。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电话号码
电话:021 5415*****[点击查看电话]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地址在哪里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凯城路99号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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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检查长
检查长: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名单
领导班子名单: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上班时间
上班时间:9:00--18:00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邮编
邮编: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附近的检察院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地处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33号。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黄浦区人民检察院

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檢察院地处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234号。黄浦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奉贤区人民检察院

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地处上海市奉贤区南奉公路1711号。奉贤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地处上海市嘉定区博乐路76号。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地处上海市长宁区淮海西路606号。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地处上海市虹口区唐山路902号。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附近的司法局
青浦区司法局

青浦区司法局是青浦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承担全区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工作的计划、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监督。

上海卢湾司法局

主 要 职 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编制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本区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本区依法治理工作;

上海市奉贤区司法局

上海奉贤区司法局位于奉贤区气象路,内设有政治处、办公室、法制宣传科等。 上海市奉贤区司法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司法行政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制定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制定本区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区各镇、各行业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4、管理、指导律师工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5、管理、指导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6、管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司法所(司法员)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7、管理、指导法律援助工作;“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 8、负责司法行政申诉、复议、赔偿、处罚、诉讼等有关工作。 9、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协调“110”公安、司法联动工作。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海市杨浦区司法局

上海市杨浦区司法局是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局机关设有政治处、办公室、律师公证工作科(与法制科合署)、法制宣传科(与依法治理工作科合署)、基层工作科、安置帮教工作科6个职能科(室)。现管理、指导的所属单位有:杨浦公证处;39家律师事务所;9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区法律援助中心等。 法制宣传主要是面向公民、单位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水平。 基层工作主要包括指导、协调民间纠纷调处、“110”公安司法联合行动、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等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主要包括指导、协调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 杨浦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当面解答和“12348”专线电话,为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并为权益受到侵犯而经济条件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上海市长宁区司法局

上海市长宁区司法局是长宁区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 1951年3月,长宁区人民政府设立调解科。1952年9月,调解业务并入区人民法院,1953年试行辩护制度。1954年11月,区人民法院设立公证机构,对外办理公证业务。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司法行政业务遭到破坏。1981年9月,区人民政府成立司法科,负责管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公证、律师工作。同年11月,司法科设区法律顾问处,开展法律咨询和刑事辩护。1983年,成立区公证处,归司法科直接领导。司法科成立伊始,办公地址在愚园路1136弄34号,1984年5月迁至愚园路1203弄55号。为了加强法制建设,健全机构。

上海市松江区司法局

上海市松江区司法局的主要职责: 1、负责本区司法行政政治工作; 2、编制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司法行政文秘和行政管理工作; 3、负责全区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4、管理、监督律师和公证业务; 5、管理指导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和“12348”法律咨询专线接答工作; 6、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工作,协调“110”公安司法联动工作; 7、负责本区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 8、承担司法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工作; 9、指导全区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10、承办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附近的公安局
上海市闸北区公安分局

上海市闸北区公安分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上海市公安局卢湾区分局

上海市公安局卢湾区分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上海市崇明县公安局

上海市崇明县公安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上海市公安局卢湾区分局

上海市公安局卢湾区分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区分局

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区分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附近的法院
长宁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9月,现有17个部门:刑庭、少年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执行局、行政庭、立案庭、立案二庭、审监庭、诉调对接中心等12个审判业务庭(局)和政治部、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法警大队等5个综合部门。截至2013年6月,全院在编人员247人,本科以上学历人员233人,其中法学博士3人,法学硕士97人(含在职28人),研究生占全院人数的39.27%。长宁区人民法院位于虹桥路1133号,毗邻上海西部商贸中心的虹桥商务区,紧邻虹桥交通枢纽。辖区面积38平方公里,包括9个街道1个镇,常住人口69.06万人(长宁区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

金山区人民法院

金山法院现有审判大楼占地54亩,总建筑面积达20700余平方米,于2002年建成使用。审判大楼建有6000平方米的大、中、小审判法庭20个,并设有司法广尝院史馆、法官沙龙、图书室、健身房、羽毛球尝乒乓室、篮球场等较为齐备的文化设施。全院绿化面积14485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40.4%,2008年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长宁区人民法院审理辖区内法律规定由长宁区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纠纷;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指导长宁区内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承办应由长宁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其他事项。

卢湾区人民法院

1951年3月建立上海市人民法院南区分庭,管辖卢湾、嵩山、邑庙等七个区,1952年9月23日建立区人民法院。1956年3月原嵩山区人民法院被撤销,并入区法院。同年10月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法院刑事民事案件审判程序总结》规定的审判程序,审理刑、民事案件和其他案件。 1980年1月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依法审理刑事案件。1980年11月筹建经济审判庭,运用法律手段调整经济关系。 卢湾区人民法院现有政治处、执行局、办公室、研究室、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教育培训科、技术室、书记员室和司法警察支队等部门。 2011年,上海市卢湾、黄浦两区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获国务院正式批复,黄浦区、卢湾区两区建制撤销,设立新的黄浦区。

闵行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雅致路99号

普陀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位于铜川路1433号。多年来,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我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区党代会的要求,围绕“平安普陀”建设,从规范审判管理、创新工作思路、确保审判效果等方面入手,切实提高刑事司法能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发挥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为确保普陀区社会稳定和谐,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