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地处南昌市东湖区阳明路152号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地处萍乡市经济开发区观丰路99号。萍乡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上饶市位于江西省东北部,市检察院坐落于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中山西路84号。其前身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上饶分院。成立于1953年1月,1967年1月被"造反派"非法夺权,1968年1月实行军管。1975年起,上饶地区的检察权由上饶地区公安处行使。1979年3月恢复重建。2000年10月18日,上饶撤地设市,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上饶分院撤销,成立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内设14个机构,即办公室、政治部、侦查监督处、公诉处、渎职侵权检察处、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举报中心)、职务犯罪预防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技术处、计划财务装备处、法警处(司法警察支队)、反贪污贿赂局。另设纪检组,为市纪检委派驻机构,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下属1个事业单位,即检察干部培训中心。市院下辖12个县(市区)检察院和1个珠湖地区检察院(省检察院派出驻劳改场所检察院,代管).

新余是赣西的重要城市,于1983年撤县复市。新余市人民检察院下辖三个基层院,分宜县人民检察院、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和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望城工矿区院属市院的派出机构。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定编231名,其中市院82名、分宜县院52名、渝水区院68名、望城工矿区院29名。现有在职人员209人,其中市院75人、分宜县院44人、渝水区院62人、望城工矿区院28人。 现有人员中,从人员分类看,领导班子成员29人(市院9人、分宜县院7人、渝水区院7人、望城工矿区院6人)、检察官150名、书记员1名、司法警察13名、司法行政人员27名;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内设机构有15个:办公室、政治部、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检察处、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技术处、司法警察支队、监察处、检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地处宜春市宜春大道(宜春市运管局汽车总站中间)。宜春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1952年12月30日“江西省人民检察署抚州分署”正式成立,配置专职检察人员2人,1955年改名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抚州分院”,至1966年,分院工作人员15名,设三科一室。1967年抚州地区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抚州分院被“砸烂”,检察工作遭到彻底破坏。1979年3月10日,抚州检察分院恢复重建,内设四科一室,定编50名,实有人数23人,下辖12个县、市人民检察院。当时全区有干警161名,其中中专以上学历30名,占干部总数的18%。 2000年10月,抚州撤地设市,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抚州分院更名为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市院现有编制111个,实有人员103名,其中正副检察长及其他院领导8人;内设16个处室和1个事业机构,下辖11个县(区)院。至2008年底,全市有干警624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有371人,占总人数的60%,其中研究生17名,占检察人员总数的2.7%。

县司法局为县人民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正科级。 (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县委、县政府指示、部署,结合实际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计划、规章和指导性、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订全县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法制新闻和对外法制宣传。 (三)指导管理全县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工作。 (四)指导、监督律师事务所工作及全县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实施办法和规定,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则、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制订全市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法制新闻和对外法制宣传。 (三)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管理、指导市律师协会工作。 (四)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管理、指导市公证员协会工作。 (五)指导全市的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 指导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六)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七)指导全市法学教育工作。

南昌县司法局隶属于南昌县人民政府,为本县司法行政机关,成立于1981年,座落于风景秀丽的澄碧湖湖畔. 多年来,南昌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通过历任局班子及全体同仁的共同耕耘和励精图治,队伍不断壮大,现拥有乡、镇(开发区、场)司法所18个,律师事务所3个、其中国资所2个,公证处1个,法律援助中心1个。局机关内设机构5个,即行政综合办公室、法制宣传股(县法宣办)、基层工作股、政工监察股、公证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股。随着队伍壮大,装备也日益精良。“二所一庭”建设提高了基层司法所的行政级别,工作用车配备和办公用楼建设遂步到位使各司法所的办公条件有了较大改观。

负责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督办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警车、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使用中央、省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情况;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的审核、立项、转报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数字化建设和宣传、信息工作。

1、指导管理人员调解工作,参加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负责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督办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警车、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使用中央、省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情况;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的审核、立项、转报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数字化建设和宣传、信息工作。

袁州区人民法院现有在职干警112人,其中法官83人、法警11人、书记员18人;男同志81人,女同志31人;在职研究生1人、本科学历57人、大专学历54人,大专以上学历的干警占全院总人数的100%。内设审判委员和23个部门,分别为刑事庭、民事庭、经济一庭、经济二庭、行政庭、告申庭、执行庭、法警大队、政工科、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法医技术室、城南、城北2个城区以及彬江、西村、南庙、三阳、金瑞、西岭布、慈化、天台等8个农村基层法庭。党的组织设党组、纪检组、党总支,下设6个党支部。合着时代的节拍,紧贴发展的脉搏,袁州区法院在改革开放中不断前进。近年来,该院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扣“公正与效率”的主题,以加强审判工作为中心,以狠抓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推进法院改革为出路,为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3月,现有12个内设机构和3个人民法庭,有正式在编人员62人,其中,法官39人、司法警察8人、书记员15人。现任党组书记、院长罗松带领下的新一届领导班子,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的关心和支持以及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围绕“一个主题”,抓好“三件大事”,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和调研宣传信息、司法警察工作取得了优良的成绩,进入全市法院先进行列。

吉水县法院始建1950年3月。现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工科、立案庭、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司法技术室、法警大队、纪检监察室,下辖枫江、八都、丁江三个基层法庭。有在编干警68人,全部具有法律大专以上文凭,其中法律本科以上学历37人,占干警总数54.4%,在职研究生3人。吉水县法院依法受理和宣判辖区内法律规定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办理各类执行案件,年平均审结案件1300余件。当前,吉水县法院在院党组的带领下,以荣誉为压力,以成绩为动力,以为民排忧解难为己任,以为当事人服务为目的,继续坚持以德倡善强内敛,以法求专重技能,以制保序促规范,不懈追求公正与效率,为维护法律尊严,树立法院权威作出新的贡献!

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班子组成情况:一正三副,另两名党组成员。现有机构18个,其中内设机构13个,下辖人民法庭5个。全院现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88人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现在办公地址位于上饶市信州区滨江西路44号。新审判综合大楼于2010年6月份正式开工建设,经过一年多时间的紧张施工,大楼主体工程现已完成。近年来,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和弘扬“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践行能动司法,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宜黄法院现有干警46人,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为70%。设置13个内设机构,3个派出法庭。近年来,宜黄法院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和关心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坚持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内强素质,推进法官职业化;外树形象,拓展办案精品化;司法为民,贯彻诉讼便民化;刚柔结合,加强管理科学化;科技强院,提升办公信息化,狠抓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和两庭建设,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个人,原副院长席维花同志曾两度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有9名干警获得省级先进荣誉称号。今年,该院在新的班子成立后,以政法队伍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突出法院规范化建设,开展“素质年”和“质量年”活动,提升法官的综合素质,强化审判管理资源,科学地组合人员,完善审判责任制,促进司法公正,各项工作再创新高,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成立于2008年6月,位于火炬大街998号附1号,坐落于风景秀美的艾溪湖畔。辖区为江西省唯一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含昌东镇、麻丘镇及艾溪湖管理处,面积231平方公里,人口50万。我院现有内设机构9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处、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大队。现有在编干警35人。2013年2月,我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并荣获“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反规避执行活动先进单位”“全市优秀法院”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市级文明单位”等集体荣誉5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