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人民检察院 更新时间:2023-12-02 04:37:04 手机端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机构简介
1978年11月,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正式挂牌办公。大冶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全院干警中,现有法学硕士2人,大学本科119人,专科9人,涌现出了以湖北省检察业务专家、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袁群荣为代表的一大批检察工作专家型人才,队伍整体素质节节攀升,全院上下风清气正,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深得全市人民的信任,为检察工作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电话号码
电话:0714—87*****[点击查看电话]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地址在哪里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大治市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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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检查长
检查长: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名单
领导班子名单: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上班时间
上班时间:9:00--18:00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邮编
邮编:435000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附近的检察院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

硚口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武汉市硚口区沿河大道238号。硚口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有检察委员会、办公室、政治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渎职侵权局、反贪污贿赂局、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技术科、监察科、行政装备科、法警队、机关党委、少案组等10个党支部和工会、妇委会和群团组织,硚口区人民检察院在职干警110人,其中共产党员107人。

枣阳市人民检察院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检察院,现有18个内设机构,干警122人。该院大力开展“文化育检”,“人本化管理”、“三位一体”规范化机制的探索和实践,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连续12年被湖北省检察院评为“最佳检察院”,先后被高检院授予“人民满意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 “全国先进检察院”;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干警近3年先后有60余人次受到地市级以上的表彰和记功。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

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95年4月。办公楼建于1987年(原沙市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处),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沙市区滨湖路28号,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人均建筑面积41.3,总投资70万元。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现有17个内设机构,77名在职干部职工,其中党员63名,占总人数的76.8%,大专以上文化程度80人,占总人数的97%。本院共检察官59名,占全院行政在编人数的77.6%,书记员8人,法警3人,办事员6人。在编人员中研究生2名,本科学历38名,大专学历45名,大专以下学历3名,第一学历为本科的14名。

江汉区人民检察院

江汉区人民检察院便座落于。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主健全、法制完善,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已由恢复重建时的6个科室27名干警发展到现在的14个科室112名干警。2005年以来,江汉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积极坚持“公正高效、科学规范、精细准确、创新发展”工作方针,着力构建一流班子,打造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积极导入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大力推进检察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规范化管理机制建设,积极探索检察文化建设之路,实施“文化育检”工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

钟祥市人民检察院

1955年3月, 钟祥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1992年,钟祥撤县建市后,更名为钟祥市人民检察院。目前,钟祥市人民检察院设有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举报中心)、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技术科、办公室、政治处、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监察室、法警大队、行政装备科等14个科室处局队和郢中、胡集、城南、城北等4个乡镇派驻检察室。

京山县人民检察院

京山县人民检察院地处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大中路。京山县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附近的司法局
咸宁市司法局

(一)制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章,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劳动教养工作。 (三)制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处、和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全市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五)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六)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法学会的工作。 (七)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乡镇(街道)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指导、管理全市司法统一考试工作。 (九)指导县、市法律学校(培训机构)的法学教育工作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洪山区司法局

区司法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指导区直各部门、街、乡及辖区单位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区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的工作。 2、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辖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业务工作。 3、指导辖区内所属的法律服务工作。 4、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开展“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5、协调督促和组织实施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孝南区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十堰市司法局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情况的调查与综合;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和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做好宣传、信息、文电处理、文秘、档案管理、保密、信访、接待上传下达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管理机关经费和其它专项经费,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拟定加强财务管理,提出资金运用效率的意见、建议和办法;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用车辆和机关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

黄冈市司法局

黄冈市司法局是黄冈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81年恢复重建以来,在历届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指导支持下,组织机构日益健全,干警队伍日益壮大,目前已有8个职能科室,下有市劳教所、市公证处、市工贸中专及7个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黄冈市司法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黄冈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也设在局内。职能作用也在不断加强,担负着管理、指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司法考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十多项业务工作,在全市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全市11个县、市、区都建立了司法局。全市法律服务机构有律师事务所34个,执业律师180名;成立了12个公证处,有执业公证员47名;有乡镇法律服务所109个,注册法律服务工作者337人。

东西湖区司法局

武汉市东西湖区司法局于1980年成立,根据国务院[1980]190号、人民政府鄂政文[1980]83号文件精神和市人民政府[1980]86号文件规定,建立区司法局,属武汉市司法局与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东西湖区司法局是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辖区内的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两劳”释解人员的安置帮教、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内部机构设置二室、二处、五科,即:政治处、公证处、行政财务科、法制宣传教育科、监察科、基层科、公证律师管理科、法律援助科。外设12个司法所作为派出机构,它们分别是:柏泉、径河(三店)、李家墩、长青、慈惠、走马岭(新沟)、新沟镇(荷包湖)、辛安渡、东山、吴家山街、常青花园、金银湖。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附近的法院
秭归县人民法院

秭归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3年,1998年9月因三峡工程兴建从归州镇东迁至茅坪镇。县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13个,下设归州、郭家坝、沙镇溪、茅坪、两河口、杨林桥6个人民法庭,其中两河口、杨林桥两个人民法庭正在重建中。县人民法院有在职干警72人,其中法官49人,书记员15人,司法警察8人。本科及以上学历62人,占86%,其中研究生6名,大专以上学历达到了100%。

长阳县人民法院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位于美丽的清江河畔,是地方基层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对本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机关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审判监督庭等11个职能部门。现设四个派出法庭,即:龙舟坪人民法庭、都镇湾人民法庭、资丘人民法庭、榔坪人民法庭。其主要任务是:审判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通过依法审判,严惩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经济和行政纠纷。并依法办理执行案件。

京山县人民法院

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轻机大道304号

掇刀区人民法院

掇刀区人民法院成立于2001年11月,位于掇刀区深圳大道15号,现有政法编制33个,事业警察编制4个,实有在编干警28人,聘用人员16人(其中法警4名,陪审员4名,驾驶员8名)。新启用的审判大楼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内设庭室11个,在城东、城南各设1个派出法庭,辖区总人口23万。现有公务车辆10辆,电脑(打印)设备9台套、摄像机1台。全院干警在院党组的带领下,一手抓审判,一手抓建设,恪尽职守,奋力拼搏,实现了队伍素质由低到高、综合实力由弱到强等系列变化,开创了基层法院工作新局面。

鹤峰县人民法院

鹤峰法院成立于1953年9月,现有在编干警66人,15个内设机构:政治处、执行局、办公室、司法行政科、监察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裁决庭、执行实施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司法鉴定科。5个人民法庭:容美法庭、走马坪法庭、五里坪法庭、北佳法庭、下坪法庭。为了改变基础设施薄弱的面貌,鹤峰法院按照“两个务必”的要求,本着“抓好基建促审判、抓好审判保稳定、抓好稳定护经济、抓好经济强发展”的宗旨,抢抓机遇,一方面积极争取各方支持,一方面艰苦创业。省高院吴家友院长2000年、2004年曾两次来院视察,州中院肖廷杰院长及党组一班人多次来院进行具体指导。目前,总建筑面积为6293平方米、庄严肃穆、功能齐全、合理实用的审判综合楼已全面投入使用,办公设备得到全面更新,基本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办公办案条件得到了相应改善。

嘉鱼县人民法院

嘉鱼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6月,1967年因“文革”被“夺权”,1968年被军事管制,1973年恢复建制。全院干警由最初不足10人发展到现在已有正式干警66人,机构设置由最初的“两庭一室”(刑事庭、民事庭、办公室)发展到现在已有执行局、法警大队两个副科级单位和22个处、庭、室、科二级单位。审结案件大幅增长,1979年前三年平均年结案160.7件,2009年至2011年三年平均年结案2678.3件。基础建设不断升级。1979年法院全院干部挤在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的两层楼上办公,2007年在鱼岳镇迎宾大道建起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共8层的审判综合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