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 更新时间:2023-09-22 03:05:44 手机端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机构简介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武汉市武昌区陆家街299号。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有:政治处、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渎职侵权局、反贪污贿赂局、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检察技术科、行政装备科、法律政策研究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检务督查室、监察室、法警大队、机关党委、机关工会等。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电话号码
电话:*****[点击查看电话]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地址在哪里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陆家街299号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官网
官网: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检查长
检查长: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名单
领导班子名单: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上班时间
上班时间:9:00--18:00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邮编
邮编:430000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附近的检察院
鄂州市人民检察院

鄂州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84年2月,鄂州市人民检察院下辖鄂城、华容、梁子湖区三个基层院。自建院以来我们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指导,始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行检察职能,始终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以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主线,提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为鄂州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力尽绵薄,竭诚奉献,创造了辉煌业绩。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对普通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查处和预防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行为,对侦查、审判、监管等执法、司法活动进行诉讼监督等职责任务。

谷城县人民检察院

谷城县人民检察院地处湖北省襄樊市谷城县城堰路7号。谷城县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下陆区人民检察院

下陆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106国道。下陆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民行科、渎侦局、侦察监督科、公诉科、政治部、办公室、法警队、反贪局等机构及下设有新下陆法庭、老下陆法庭。

襄樊市樊城区人民检察院

襄樊市樊城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湖北省襄樊市长汉路。襄樊市樊城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黄冈市人民检察院

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就座落在黄州区涵晖路西段,前身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黄冈分院,恢复重建于1978年10月。1996年5月,黄冈地改市,更名为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座南朝北,建于1998年,建筑面积9747m2。2000年以来,加快了科技强检步伐,加强了基础装备建设,基本实现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化。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全院干警115人,内设办公室、政治部、行政装备处、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检察技术处、研究室、法警支队、老干处、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工会、培训中心等17个部门,辖红安、蕲春、浠水、罗田、英山、黄梅、团风7个县院,武穴、麻城2个县级市院和黄州区院,龙感湖检察室。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现位于宜昌市胜利四路42号,始建于1953年8月,期间经历了恢复重建、分设管辖和地市合并的历程,随着宜昌检察事业的不断发展,宜昌市院机关已由1978年恢复重建时的6个科室逐步发展到今天的18个处室。目前,宜昌市院下辖15个基层院,共有干警675人。市院机关现有干警108人,全院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干警已达91%,并有博士1名,硕士2名,大学本科64名。近年来,宜昌市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思想,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和基层院建设,先后获得“全国检察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组织奖”、“全省政法队伍建设先进单位”、“宜昌市群众满意机关”、“宜昌市最佳文明机关”及“宜昌市卫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附近的司法局
鄂州市司法局

(一)制订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办法,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二)制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和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县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指导、监督县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五)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及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负责地方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清理、汇编工作。 (七)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审批及分配。

松滋市司法局

(一)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市各地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管理全市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及其它社会法律服务机构,规范法律服务市场。 (四)指导和管理人员调解工作、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指导、管理全市“148”法律服务工作。 (六)指导、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宜昌市伍家岗区司法局

(一)制定司法行政规章,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街办、伍家乡和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三)管理全区的律师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和法律顾问;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机构。 (四)领导和管理全区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五)管理和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的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六)管理和开展司法外事工作。

茅箭区司法局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情况的调查与综合;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和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做好宣传、信息、文电处理、文秘、档案管理、保密、信访、接待上传下达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管理机关经费和其它专项经费,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拟定加强财务管理,提出资金运用效率的意见、建议和办法;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用车辆和机关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

荆门市司法局

1、研究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乡(镇)以及各行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负责全县行政、事业、企业的法律服务工作; 4、负责全县的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乡镇司法所和乡镇法律服务所的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5、负责全县公证工作; 6、负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7、负责“148”法律咨询工作; 8、负责全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9、负责全县初级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的培训考试考核工作; 10、负责司法鉴定工作;

公安县司法局

公安县司法局成立于1980年12月,成立之初,人员由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几家抽调组成。1981年成立县公证处。1983年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股、基层工作股、法律顾问处,1985年增设政工股,1988年设行财股,成立21个乡镇法律服务所,1991年设立21个乡镇司法所,1997年成立公证律师管理股,并将9股1室10个内设机构调整设置为1处1室6科8个内设机构。2002年,县直单位机构改革又将“科”改为“股”。后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健全和司法行政工作的不断发展,相继又成立了县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鉴定管理股、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办公室,设立了孱陵、九鼎两家法医司法鉴定所,一家建筑质量安全鉴定检测站,21个乡镇司法所合并为16个乡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发展为3家。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附近的法院
京山县人民法院

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轻机大道304号

秭归县人民法院

秭归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3年,1998年9月因三峡工程兴建从归州镇东迁至茅坪镇。县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13个,下设归州、郭家坝、沙镇溪、茅坪、两河口、杨林桥6个人民法庭,其中两河口、杨林桥两个人民法庭正在重建中。县人民法院有在职干警72人,其中法官49人,书记员15人,司法警察8人。本科及以上学历62人,占86%,其中研究生6名,大专以上学历达到了100%。

嘉鱼县人民法院

嘉鱼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6月,1967年因“文革”被“夺权”,1968年被军事管制,1973年恢复建制。全院干警由最初不足10人发展到现在已有正式干警66人,机构设置由最初的“两庭一室”(刑事庭、民事庭、办公室)发展到现在已有执行局、法警大队两个副科级单位和22个处、庭、室、科二级单位。审结案件大幅增长,1979年前三年平均年结案160.7件,2009年至2011年三年平均年结案2678.3件。基础建设不断升级。1979年法院全院干部挤在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的两层楼上办公,2007年在鱼岳镇迎宾大道建起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共8层的审判综合大楼。

长阳县人民法院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位于美丽的清江河畔,是地方基层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对本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机关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审判监督庭等11个职能部门。现设四个派出法庭,即:龙舟坪人民法庭、都镇湾人民法庭、资丘人民法庭、榔坪人民法庭。其主要任务是:审判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通过依法审判,严惩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经济和行政纠纷。并依法办理执行案件。

掇刀区人民法院

掇刀区人民法院成立于2001年11月,位于掇刀区深圳大道15号,现有政法编制33个,事业警察编制4个,实有在编干警28人,聘用人员16人(其中法警4名,陪审员4名,驾驶员8名)。新启用的审判大楼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内设庭室11个,在城东、城南各设1个派出法庭,辖区总人口23万。现有公务车辆10辆,电脑(打印)设备9台套、摄像机1台。全院干警在院党组的带领下,一手抓审判,一手抓建设,恪尽职守,奋力拼搏,实现了队伍素质由低到高、综合实力由弱到强等系列变化,开创了基层法院工作新局面。

鹤峰县人民法院

鹤峰法院成立于1953年9月,现有在编干警66人,15个内设机构:政治处、执行局、办公室、司法行政科、监察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裁决庭、执行实施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司法鉴定科。5个人民法庭:容美法庭、走马坪法庭、五里坪法庭、北佳法庭、下坪法庭。为了改变基础设施薄弱的面貌,鹤峰法院按照“两个务必”的要求,本着“抓好基建促审判、抓好审判保稳定、抓好稳定护经济、抓好经济强发展”的宗旨,抢抓机遇,一方面积极争取各方支持,一方面艰苦创业。省高院吴家友院长2000年、2004年曾两次来院视察,州中院肖廷杰院长及党组一班人多次来院进行具体指导。目前,总建筑面积为6293平方米、庄严肃穆、功能齐全、合理实用的审判综合楼已全面投入使用,办公设备得到全面更新,基本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办公办案条件得到了相应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