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兰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8月,恢复于1973年1月。恢复之际分设了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办公室。止今都兰县法院增加8个内设机构和1个派出法庭,即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大队、办公室、香日德地区人民法庭。2011年以来,在县委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全局,坚持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思想,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方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开展审判执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司法任务:审判工作有新起色,执行工作有新突破,队伍建设有新进展,法院改革有新推进,监督管理有新提高,切实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贵德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现有编制43名,实有干警43人。设有立案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政工科、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法警大队、东沟法庭、尕让法庭、拉西瓦法庭11个工作部门,2012年成立了温馨调解室、妇女维权合议庭和少年法庭。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为法院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左中法院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先后荣获“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青海省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州维权先进集体”、“州级文明单位”、“全州档案工作先进集体”、“集体三等功”、“执行工作先进集体”、“目标责任考核优秀领导班子”、“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

贵南县人民法院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政府所在地,于1953年7月成立,辖区面积6694平方公里,平均海拔3100多米,现有人口7万余人。2003年经机构改革,撤销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设立综合审判庭,审理各类一审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至2010年,县法院内设立案庭、综合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过马营法庭、塔秀法庭、法警队、办公室,纪检组共9个机构。

1959年10月8日经上级批准,成立了冷湖市人民法院;1962年底,冷湖撤市改镇,市人民法院也随之撤消,改设冷湖镇人民法庭。1985年2月,随着经济建设和体制改革的深入,经上级批准成立冷湖矿区人民法院,至此冷湖矿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才渐渐步入正轨。冷湖矿区人民法院位于冷湖镇团结路1号,现有核定编制17人,实有干警15人,空编2人。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审判监督庭、办公室、青海油田基地敦煌七里镇人民法庭,由于冷湖镇常住人口少,年收案量少,大概在100件左右。2007年建成审判综合楼一幢,总面积1200平方米,其中办公面积572平方米,审判法庭面积678平方米。

玛沁县地处青海省东南部,果洛藏族自治州东北部,系国家级“三江源”生态保护区。全县总面积1.34万平方公里,东西长205公里,南北宽175公里,平均海拔4100米以上。现辖6乡2镇35个行政村、96个牧业合作社。总人口5.23万人,其中藏族人口4.27万人,占总人口的83.3%,是一个藏民族聚居的纯牧业县。玛沁法院现有立案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监庭、书记官处、法警队和办公室7个内设机构,下设拉加1个基层人民法庭。全院共有编制28人,现有在编法官和工作人员25名,其中审判员7名、助理审判员4名、书记员8名,司法警察3名,行政辅助人员3名。聘用制工作人员5名。年平均结案300件左右。

共和县人民法院于1950年7月建院,现有人员编制63个,实有干警57人。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立案庭、法警大队、纪检组、政工科、办公室、书记员办公室等十一个部门和一个派出法庭即龙羊峡人民法庭。现有审判员21人,助理审判员10人,书记员6人,法警7人,其他人员13人;党员41人,占干警总数71.9%;少数民族干警39人,占干警总数的68.4%,年均受案700件左右,结案率达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