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12月至今,盖州市人民法院院经历了二届领导班子,即2008年12月12日至2012年10月26日,是以刘少敏同志为院长的领导班子,2012年10月26日至今,是以李嘉琪同志为院长的领导班子。盖州市人民法院现实有编制187人。内设机构26个,下设5个人民法庭。自2012年10月以来,盖州市人民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体干警一如既往地紧紧依靠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业务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继续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审判工作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关键,以规范管理为切入点,力求把审判做精、队伍做强、服务做优,全力服务“加速率先崛起”的战略目标,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的新盖州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金州区人民法院座落于金州区民主街21号。建立于1946年9月,始称金县地方法院,1949年12月改称金县人民法院,1987年5月撤县改区,金县人民法院改称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现有干警129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17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13.2%,大学本科学历95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73.6%。近年来,金州区人民法院在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正确领导和监督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判工作任务,得到了上级机关的充分肯定。曾被评为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登沙河人民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民调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优秀人民法庭”。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始建于1955年,现位于锦州市松山新区市府路60#,下辖凌河区、古塔区、太和区、凌海市、北镇市、黑山县、义县等七个基层人民法院。五十多年来,锦州中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能,积极推动民主法制进程。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打击各类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积极调解经济关系,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保障;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步入新世纪,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按照市委确立的“一纲五线”、“四个确保”、“两个不低于”的发展战略,为锦州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顺城区人民法院地处抚顺市浑河北岸,管辖3个乡(镇)、6个街道,辖区面积280平方公里,人口42万。顺城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79年3月20日,于2013年年1月迁至现址顺城区前大路2-2号。顺城区人民法院办公大楼面积10050平方米,设有8个数字化法庭。顺城区人民法院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前甸法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下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审判监督庭及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信访办、法警大队等15个职能部门。现有干警104人。派出的前甸人民法庭位于前甸镇政府东80米,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

东港市人民法院建于1948年底,现位于东港市经济开发区银河路26号,占地面积9600平方米。辖区面积2175平方公里,总人口61.2万。全院现有干警115人。内设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院长办公室、行政装备科、技术科、书记员管理处、刑事庭、行政庭、审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执一庭、执二庭、执三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法警大队等18个机构和5个人民法庭。近年来,东港市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始终秉承“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一心为民”的工作主题,坚持法院文化建设与法官文化建设相结合,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倡导办“精品案”、“铁案”、“和谐案”,注重基层法庭建设,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为东港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创建平安东港提供了强有力司法保障。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双塔区、龙城区、朝阳县、北票市、凌源市、建平县、喀左县七个基层法院和33个派出人民法庭。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朝阳市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建设呈现强劲发展态势,多项经济发展指标增幅连续多年列全省前列。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围绕确保“公正与效率”,狠抓审判职能作用、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三项任务,强化内部管理,推进改革创新,为构建和谐、平安朝阳,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市法院年均结案率保持在98%以上,为推进司法和谐,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综合调解率逐年上升,2009年达到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