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其主要职能是审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并且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以保卫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林荫西路34号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管辖按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潮南区人民法院案件,全院干警118人。辖区为潮南区峡山、井都、陇田、成田、司马浦、陈店、两英、仙城、胪岗、红尝雷岭12个镇,区域面积为596.42平方公里,总人口为110.4万人。下设司马浦、两英、陈店、胪岗、陇田5个中心法庭。

信宜市人民法院于1949年12月成立,现法院的办公楼座落于广东省信宜市江堤北路1号,美丽的锦江河岸边。信宜法院内设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管办、审委办、执行局、法警大队、机关服务中心、北界人民法庭、朱砂人民法庭、怀乡人民法庭、合水人民法庭、镇隆人民法庭等20个部门。现有在职干警137人。1958年曾因行政区域的撤并而与当时的茂名县人民法院合并为高州县人民法院,1961年分离出来重新成立;文化大革命时期,信宜法院被砸烂,法院的职权由随后成立的信宜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代为行使,1972年后人民法院的工作才逐步恢复。改革开放后,信宜法院的内设机构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得到全面的开展,为维护信宜的社会稳定,促进信宜的经济发展,推进信宜市的法治进程提供了法律保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紫金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5月,后经多次撤并,1972年9月恢复,现座落于紫金县城香江中路34号。紫金县人民法院现设有办公室、政工科、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法警大队、纪检组、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等14个内设部门,在古竹、蓝塘、柏埔、龙窝4个中心镇各设立1个派出人民法庭。全院现有在编人员89人,聘有临工27人,本科以上学历达86.5%以上。在审判工作方面,紫金法院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努力实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狠抓审判和执行工作。2012年审结各类案件1586件,其中:审结刑事案件152件、民商事案件1139件、行政案件15件、执行案件280件,为调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建设和谐紫金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

惠来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行政纠纷,调节各类法律关系,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人民法院设立12个内设职能机构: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办公室、研究室、行政管理装备室、监察室、政工科;直属单位1个,司法警察大队;事业单位1个,后勤服务中心;派出机构5个,靖海人民法庭、神泉人民法庭、隆江人民法庭、葵潭人民法庭、大南山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