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阳法院位于风光旖旎、景色秀美的沮漳河畔,其前身为当阳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8月,1988年更名为当阳市人民法院,辖区面积为2038平方公里,总人口48万多人。该院现有在编干警71人(其中工人5人),在编干警中有法官50人,助理审判员4人,其中法官从事业务审判工作42人,从事行政工作9人。另聘用合同制书记员、打字员、驾驶员和网络管理员共22人。内设11个机关局处室庭队,分别为执行局、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立案庭、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法警队。执行局下设三个科,即:执行庭、执行一科、执行二科。内设党委1个,下设7个支部,现有党员96人(含离退休人员)。外设四个法庭,分别是玉阳法庭、两河法庭、育溪法庭、王店法庭。

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武汉大道

大悟县地处鄂东北部,大别山南麓,位于大别山与桐柏山交汇处。东与河南新县交界,南与武汉市黄陂区接壤,西与广水市和孝昌县相连,北与河南信阳毗邻。辖17个乡镇,人口62万,国土面积1986平方公里。大悟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10月,原名礼山县人民法院,1952年9月改名为大悟县人民法院。现任院长李厚荣。大悟县人民法院位于大悟县城主城区,京珠高速公路连接线西侧,占地面积4120平方米,拥有高八层的审判综合大楼。现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162人,其中具有本科学历96名。内设机构17个,年审执结案件3000余件。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84年6月,下设15个庭(局)、室、处、队和2个基层人民法庭。共有在编干警104人,其中退休4人,离岗退养4人,聘任法警8人,聘用其他人员13人。领导班子成员12人,平均年龄44岁;副科级以上干警51人(副县级2人,正科24人,副科25人)。2009年,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自觉践行“三个至上”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工作中心,忠实履行宪法和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合法权益、促进茅箭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蕲春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1950年4月设立至今。蕲春县人民法院位于医圣李时珍的故里湖北省蕲春县漕河镇,现有内设机构和直属机构共18个,行政编制126人,工勤编制5人;在职干警127人,工勤人员18人。蕲春县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刑事审判庭(含少年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工作局(执行庭,内设办公室、执行一科、执行二科)、司法警察大队、司法鉴定科。蕲春县人民法院现有直属机构包括:漕河人民法庭、蕲州人民法庭、张榜人民法庭、青石人民法庭、刘河人民法庭、横车人民法庭。

全院现有在编干警74名,全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内设纪检组、机关党委、执行工作局、政治处、研究室、办公室、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执行庭、法警队、胜阳港人民法庭、黄石港人民法庭、挹江人民法庭等19个职能部门,拥有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总投资1800万元的现代化审判办公综合大楼,内集多功能厅,图书室、档案室、会议室、接待室以及荣誉室、文化展示室、乒乓球室、瑜伽舞蹈室等文娱场所于一体;装有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电脑网络线路、摄像监控系统、电梯等设备,电脑、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摄像机、照相机、直拨电话等办公自动化装备配套成龙。新建成的诉讼服务中心斥资近300万元,使用面积约1000平方米,分设专门的立案、信访大厅,集中设立立案调解室、来访接待室、速裁室等纠纷解决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