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75年,前身为“前进人民法庭”,1984年正式挂牌组建了“前进区人民法院”,现院址地处市中心地段,辖区面积13.71平方公里,人口17.1万人,区辖站前、永安、奋斗、南岗、亮子河、田园六个街道办事处。前进区人民法院现有干警62人,本科以上学历人数达95%,具有法职人员33人,其中一线法官24人。内设机构有立案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司法技术室、法警大队。

同江市人民法院始建于1965年,审判楼面积4842平方米,建于2010年12月。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监察室、研究室。下设临江人民法庭、乐业人民法庭、清河人民法庭、三村人民法庭。同江市人民法院现有48名。其中:法官38人,平均年龄46岁,本科以上学历占73%;其他工作人员10人,平均年龄43岁,本科以上学历占50%。年均办案900余件。2008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009年被佳市市委市政府评为平安单位;2010年被省委政法委、省法院评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2011年被佳市中院评为目标管理达标单位、全市法院基本建设创先单位、全市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龙江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48年7月6日,办公楼1993年动工,1994年建成,面积为2600平方米。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司法警察大队、纪检组、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下设景星法庭、黑岗法庭、龙兴法庭。龙江县人民法院现有人员86名。其中:法官35人,平均年龄46岁,本科以上学历占97%;其他工作人员51人,平均年龄38岁,本科以上学历占82%。年均办案3000余件。

新林区人民法院于1965年7月成立,位于新林区人民路,与公安局、检察院左右相邻,现办公楼两栋前楼850平方米、后楼400平方米。现有审判法庭面积:大审判庭150平方米,建设时间1997年12月;小审判庭30平方米,建设时间2005年12月。翠岗派出法庭办公楼于2007年10月建成,法庭面积550平方米、审判庭面积50平方米。法院现有院长一名,副院长两名,设有政工科、纪检组、执行局、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法警队、翠岗派出法庭、办公室。现有干警28人,其中工勤人员2人,审判员14名,法警5人,本科学历22人,学士学位3人,党员14名。党的组织机构设新林区人民法院党组1个,是新林区直属机关工委下属的第11党支部。2007年新林区人民法院被授予省优秀法院,省调研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翠岗法庭被授予省优秀法庭。

饶河县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内设10个职能部门,即:刑庭、民庭、行政庭、执行局、立案庭、审监庭、办公室、研究室、政工科、法警队。所辖2个法庭即:小佳河法庭、西丰法庭。饶河县县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为饶河县行政区域内的4镇5乡,110个自然村,15万人口,行政区域面积为6765平方公里。2007年饶河县人民法院被省委政法委评为“执法质量年活动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小佳河法庭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立案庭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文明示范窗口”、刑事审判庭被双鸭山市中级法院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呼中区人民法院所处行政区域为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呼中镇,下辖四个镇、二个社区,辖区面积7,419.99平方公里,人口4万。呼中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78年8月。内设政工科、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纪检监察室和2个人民法庭:呼源法庭(管辖呼源镇)、碧水法庭(管辖碧水镇)。法院编制32名。现有法官16人,平均年龄43岁,本科以上学历占81%;行政人员8人,平均年龄38岁,本科以上学历占75%。自2000年以来,年平均收案256件,年平均结案256件,年平均结案率99.56%;荣获大兴安岭地区政法系统先进集体3次,下属的呼源法庭被省院评委全省优秀法庭、人民满意的好法庭、模范人民法庭。

佳木斯市司法局组建于1980年,主要肩负着:管理劳动教养,管理法律服务市场,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指导依法治市,管理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司法鉴定,管理仲裁,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等职责。内设10个职能科室和政治处,下设劳教、市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3个直属单位,同时指导6个县(市)司法局、4个城区司法局的工作。局现行政班子8人,党委班子12人行政编制72人,管辖8个公证处,22个律师事务所,93个司法所,现有公证员19名,执业律师123名,司法助理员135名。

内设公证律师管理科、基层工作科、法制宣传科等5个职能科室。所辖事业单位有大兴安岭地区法律函授工作站、大兴安岭地区兴安律师事务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区的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区公证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指导全区法学教育工作和系统内的法学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全区刑释、解教人员的接茬、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和“148”法律咨询专用电话服务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协助组织部门管理县、区司法局领导班子;承办地委、行署交办的其他工作。

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北红旗路67号

绥化市司法局坐落于绥化市北三西路尚志胡同3号。内设7个科室,干部职工43人。其中,局机关31人,公证处6人,法律援助中心3人,函授辅导站3人。共有10个县(市)区司法局,10个公证处,44家律师事务所,182个乡镇(街道)司法所,177 个法律服务所,1531个乡村两级调委会。全系统队伍共有1043人,其中,县级司法行政人员657人(含乡镇司法所干警451人),公证员31人,律师182人,法律服务工作者343人(聘用)。此外,全市现有司法鉴定机构13家,法医临床10家,鉴定中心2家,农机作业质量和司法会计鉴定各1家,有执业司法鉴定人89人。

鸡西市司法局坐落于鸡冠区和平北大街55号。内设10个处室,局机关共有干部职工77人。其中,局机关52人,公证处12人,法律援助中心4人。1个党委、1个二级党委、1个党总支、19个党支部,全局共有223名中共党员。直属市劳教所、市公证处、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3个副处级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培训中心两个科级单位。全市共有132个法律服务机构。其中,6个公证处,12个律师事务所,10个法律援助中心,68个司法所,36个法律服务所。703个调委会。全系统公务员、劳教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支队伍共有人员526人……

铁力市建设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