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城中北路555号。青浦区人民法院是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机关,它的任务是第一审刑事、民、商事、行政诉讼案件。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是全市最高一级审判机关,设有刑事、民事、民商、知识产权、海事海商、金融、行政审判庭,以及审判监督庭、申诉审查庭、立案庭、执行局等。此外还设有办公室、政治部、干部培训处、研究室、行政装备处、监察室、法警总队、法制宣传处等综合部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下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等。高级人民法院指导、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杨浦区人民法院位于上海市中心区东北部的杨浦区,地址为上海市河间路29号,办公大楼共分8层,占地面积13.2亩,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该院曾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上海法院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先进集体”,被评为上海市“人民满意的好法院”,连续三次被市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七次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2001年以来,该院集体和个人获得三次国家级荣誉,98次市、区级荣誉。 杨浦区人民法院现有政治处、执行局、办公室、研究室、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教育培训科、技术室、书记员室和司法警察支队等部门。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于1952年9月23日建立,刚组建时只有干警25人,设刑庭、民庭,受理案件百余件。截至2013年11月,共有干警261人,其中法官152人,书记员77人,司法警察和审判辅助人员32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50人,其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106人。另有非在编的辅助文员和警务助理55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46人。组织机构从最初的2个发展到现有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执行庭、研究室、审监庭、监察室、诉调对接中心、法警大队共16个机构。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7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下辖杨浦、虹口、黄浦、静安、闸北、普陀、宝山、嘉定、青浦、崇明等10个区县。2000年9月迁入新审判大楼办公。新审判大楼拥有大法庭1个、中法庭2个、普通法庭29个、调解室14间。另设有公诉人休息室、律师阅卷室、来访人员接待室、外宾接待室以及图书馆等专用房间。该大楼2002年被评为上海市党政公务系统第一栋甲级智能化办公楼宇。

位于上海市中心的静安区,因千年古刹静安寺坐落于区内而得名。该区占地仅为7.62平方公里,是上海市面积最小的一个区,因其发达的商业氛围,该区享有“精品之都”的美誉。为打造国际静安的区域优势,静安区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深化精品战略,创新特色审判,审判工作不断跃上新的台阶,有效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2001年以来,该院已连续三次被上海市人民政府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地处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7号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地处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1036号 。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地处上海市长宁区安顺路160号 。长宁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闸北区人民检察院地处上海市闸北区天目中路600号 。闸北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地处上海市普陀区北石路609号。普陀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地处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100号。松江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上海市松江区司法局的主要职责: 1、负责本区司法行政政治工作; 2、编制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司法行政文秘和行政管理工作; 3、负责全区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4、管理、监督律师和公证业务; 5、管理指导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和“12348”法律咨询专线接答工作; 6、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工作,协调“110”公安司法联动工作; 7、负责本区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 8、承担司法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工作; 9、指导全区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10、承办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海市杨浦区司法局是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局机关设有政治处、办公室、律师公证工作科(与法制科合署)、法制宣传科(与依法治理工作科合署)、基层工作科、安置帮教工作科6个职能科(室)。现管理、指导的所属单位有:杨浦公证处;39家律师事务所;9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区法律援助中心等。 法制宣传主要是面向公民、单位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水平。 基层工作主要包括指导、协调民间纠纷调处、“110”公安司法联合行动、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等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主要包括指导、协调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 杨浦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当面解答和“12348”专线电话,为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并为权益受到侵犯而经济条件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主 要 职 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编制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本区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本区依法治理工作;

青浦区司法局是青浦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承担全区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工作的计划、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监督。

上海奉贤区司法局位于奉贤区气象路,内设有政治处、办公室、法制宣传科等。 上海市奉贤区司法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司法行政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制定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制定本区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区各镇、各行业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4、管理、指导律师工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5、管理、指导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6、管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司法所(司法员)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7、管理、指导法律援助工作;“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 8、负责司法行政申诉、复议、赔偿、处罚、诉讼等有关工作。 9、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协调“110”公安、司法联动工作。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海市长宁区司法局是长宁区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 1951年3月,长宁区人民政府设立调解科。1952年9月,调解业务并入区人民法院,1953年试行辩护制度。1954年11月,区人民法院设立公证机构,对外办理公证业务。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司法行政业务遭到破坏。1981年9月,区人民政府成立司法科,负责管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公证、律师工作。同年11月,司法科设区法律顾问处,开展法律咨询和刑事辩护。1983年,成立区公证处,归司法科直接领导。司法科成立伊始,办公地址在愚园路1136弄34号,1984年5月迁至愚园路1203弄55号。为了加强法制建设,健全机构。